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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10011
- 處分日期
- 2021/01/21
- 違規日期
- 2020/09/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27,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09年9月16日至貴公司新研發中心新建工程(地址:新竹縣寶山鄉園區段207地號等107筆、大雅段39-9地號等37筆土地,管制編號:J63A3290)稽查,現場會同貴公司人員稽查工區內沉砂池,發現ST04沉砂池位置及經測其長(16.8公尺)、寬(6.5公尺)均與本府核備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不符【削減計畫所載基地排水(導雨)系統配置圖(含放流口標示位置及ST04沉砂池長:2公尺、寬:2公尺】;ST03沉砂池於工區內已填平未發現,現場據貴公司會同人員表示「ST04沉砂池位置及長寬不同係因工區整地作業先行填平,目前以洗車平台代替使用;ST03沉砂池部分,因施工需求部分回填,預計於109年9月30日前恢復」。綜上,該工程前揭情事均與本府核備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不符,然未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於事實發生前向本府辦理變更,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並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力行六路八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寶山鄉園區段二○七地號等一○七筆、大雅段三九之九地號等三七筆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