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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100010
- 處分日期
- 2022/10/24
- 違規日期
- 2022/10/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1年8月25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變更暨展延,案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發現貴公司專業技術人員李○○自110年9月14日由貴公司退保,至111年7月4日才重新投保於貴公司,又110年9月14日至111年7月4日期間加保於「華大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李○○顯未專任於貴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桂誠街一四二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桂誠街142號12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