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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王食品有限公司西螺廠

文號
40-107-050011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8/05/21
違規日期
2018/03/1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3月19日派員至該公司稽查,發現該公司未具有再利用登記檢核資格,而逕自以廢木材(廢棄棧板及裝潢廢木板)從事鍋爐加熱之燃料進行再利用,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西螺鎮振興里福德街三六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西螺鎮福德街36號
統一編號
2485336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