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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80004
- 處分日期
- 2023/08/14
- 違規日期
- 2023/07/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食品製造作業(作業地點:宜蘭縣五結鄉大吉村溪濱路二段413號1樓),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7月6日派員稽查,查獲臺端於豆類製品製造加工作業過程中,因未設置有效之廢水處理設備,將作業中未經妥善處理含有豆渣之乳白色清洗廢水經場內管線逕自排放進入廠區後方灌溉溝渠(二結排水),且其水樣經採樣檢驗結果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54mg/L,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3,070mg/L,限值:100mg/L ),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溪濱路二段四一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溪濱路二段41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