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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30038
- 處分日期
- 2023/03/23
- 違規日期
- 2023/02/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營造業,承攬「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新北市市定古蹟台北放送局板橋放送所修復及再利用工程(109C-024)」,該工程為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營建工程,興建工程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或工程合約經費為新臺幣500萬元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四)之事業,經查發現110年11月至12月、111年4月公用事業設施工程作業程序(420003)產出D-0599(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產出申報錯誤;未申報111年8月產出及貯存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三)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三○八巷三九弄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三○八巷三九弄二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