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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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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100027
- 處分日期
- 2024/10/24
- 違規日期
- 2024/08/2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校所屬「113永拆字第00039號拆除工程」(管制編號:F0314987),領有本局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於削減計畫中載明113年9月1日起施工,惟查公共工程監造報表記載113年8月15日即開始建築物拆除工作,核屬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永和區永利路七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永和區永利路七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