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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070008
- 處分日期
- 2023/07/27
- 違規日期
- 2023/07/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07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102號),案經本局112年7月6日稽查時,有下列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情事:貴公司於111年1月至112年2月清除彰化縣政府工程後,再委由西博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或中港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未經核准貯存場或轉運站,而有前述廢棄物轉運作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中央路二段二九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中央路二段二九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