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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興石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文號
20-108-01001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1/08
違規日期
2018/12/0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3年12月22日公告第一批至第三批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之公私場所,按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2人、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1人,貴廠迄今尚未依規定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所訂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石化二路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石化二路二號
統一編號
2353117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