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豷善
- 文號
- 41-108-070574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9/07/10
- 違規日期
- 2019/02/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畜牧業,收取廚餘餵養豬隻,惟未按月記錄廚餘種類、來源、數量、用途及剩餘廢棄物處理,並妥善保存相關紀錄及證明文件3年,以供查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4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一段一一八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118之1號
- 統一編號
- C120205853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