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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豷善

文號
41-108-070574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9/07/10
違規日期
2019/02/2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畜牧業,收取廚餘餵養豬隻,惟未按月記錄廚餘種類、來源、數量、用途及剩餘廢棄物處理,並妥善保存相關紀錄及證明文件3年,以供查核。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4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一段一一八之一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118之1號
統一編號
C12020585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