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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120007
- 處分日期
- 2022/12/12
- 違規日期
- 2022/09/2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3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9月28日派員前往貴廠稽查,稽查時執行貴廠排放管道P001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採樣時壓克力樹脂製造程序(M01)槽型反應器6座運作生產中,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7,33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異味污染物標準1,00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35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工四路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工四路一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