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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岱電機行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1-109-120416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0/12/17
違規日期
2020/11/0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柴油車車號:AKV-9329,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排放不透光率為1.3m-1,已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車出廠日期為1999年7月1日以後,排放標準為1.2m-1)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並限期於110年1月8日前完成複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中山路一段七四五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后里區臺中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
統一編號
2394279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