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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06-03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3/10
違規日期
2017/02/17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領有毒性化學物質三氯甲烷及重鉻酸鉀使用及貯存核可文件,惟其有效期間皆至106年2月3日止,逾期失效仍貯存前述毒化物。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8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一段六二巷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路竹區
統一編號
9741811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