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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30092
- 處分日期
- 2021/03/27
- 違規日期
- 2020/11/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停止營業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9年11月4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以17噸大貨車(766-RT)至萬洲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及大全彩藝股份有限公司載運收受廢鐵桶(C-0301,有害事業廢棄物),現場負責人莊○○坦承將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運至廠內後以馬達、軟管抽除廢鐵桶內有害殘液並以油漆桶裝取,廢鐵桶桶身去標後以有害殘液與油漆混合攪拌,噴塗於廢鐵桶桶身上翻新,翻新之鐵桶再轉賣,惟貴公司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逕行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
- 裁處書主旨
- 命貴公司停止營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芎林鄉文林村文昌街四六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望間里2鄰十五間10之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