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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10005
- 處分日期
- 2017/11/02
- 違規日期
- 2017/08/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8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豐原廠)(地址:臺中市豐原區東陽里東陽路420號)執行稽查作業,經查貴公司(豐原廠)105年度塗(漆)料產品年產量為350.7公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二批:「從事各種天然樹脂漆、合成樹脂漆、底漆、烤漆、噴漆、特殊機能塗料、水性塗料、油性塗料或印刷油墨化學製造程序之生產者,且總實際產量為100公噸/年以上,且未滿2,000公噸/年者。」應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製程,惟貴公司(豐原廠)未依規定設置專責人員,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期於106年12月7日前提出專責人員設置申請。限改日期:106年12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規定暨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軍功里軍榮三街九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東陽里東陽路四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