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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40018
- 處分日期
- 2024/04/22
- 違規日期
- 2023/10/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台中廠於本市梧棲區南堤路二段100號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259-07號),經本局於112年10月27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D02)處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測值93.5 mg/L(限值:100 mg/L)及氨氮測值1.9 mg/L(限值:20 mg/L)雖符合水污染防治法放流水標準,惟超過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承諾加嚴標準(化學需氧量限值:70 mg/L;氨氮限值:1.5 mg/L),構成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依行政罰法第24條及環境部105年5月20日環署水字第1050040073號解釋函,從重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八八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南堤路二段1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