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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40006
- 處分日期
- 2024/04/02
- 違規日期
- 2024/03/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台界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增建工程[(108)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觀00453號]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應委託合格之清除處理機構代為清除、處理,惟貴事業未能出具該工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契約書或事業廢棄物妥善清理紀錄書面文件,故無法佐證該工程於100年1月15日至113年3月12日止先行動工期間產出之事業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委託合格之清除處理機構代為清除、處理,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中興里中山北路一八九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工業區段一小段43地號等2筆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