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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1-070004
- 處分日期
- 2022/07/06
- 違規日期
- 2022/05/27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自助洗衣坊 ,本局稽查人員於111年5月27日22時44分現場查獲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使用動力機械(洗衣機)從事洗染商業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 條第1項第3款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點或場所」公告事項第2項第6款 規定:「二、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 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六)使用動力機械從事餐飲、洗車 、洗染、印刷等商業行為。」之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現場洗完後已停止操作,噪音已改善,爰不另予限期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中華路三四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中華路34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