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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4-080031
- 處分日期
- 2015/08/20
- 違規日期
- 2015/07/0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30000元整,命貴公司於104年9月30日前,辦理排放許可證變更或依原許可登記事項辦理污泥清運並檢具自104年7月1日至提送日止之水表、電表及用藥紀錄等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依法按次裁處。另貯存池(收集槽,T01-01)排放口貴公司已於104年7月2日以詠水字第104070201號函檢附改善證明文件,核改善完成,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福興村山腳路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福興村山腳路10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