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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8-090003
- 處分日期
- 2019/09/23
- 違規日期
- 2019/08/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工地周界(第6條):圍籬未著地面,記缺失4點。(二)物料堆置(第7條):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以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二、拍照存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高路一號二八樓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礁溪鄉得石新段580-585、587-590、598、621-624、629、631-633、543-546地號、五峰段1584地號(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觀光旅館新建工程工區內)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