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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00006
- 處分日期
- 2018/10/05
- 違規日期
- 2018/09/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獲該公司承攬民宅修繕工程作業,施工產生之營建混合物露天堆置且未有防止飛揚、逸散、滲出措施且未有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107年11月5日前完成改善,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仁愛里大連北街一二二巷一四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四平路37巷1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