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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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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90019
- 處分日期
- 2024/09/11
- 違規日期
- 2024/05/1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80,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10日派員至貴中心逕流廢水放流口(RD09)稽查,稽查時見有大量不明紅褐色泡沫殘留於放流口周圍,經本府環境保護局調閱該處監視畫面及水質測站資料顯示,113年5月9日18時11分有不明廢水從逕流廢水放流口(RD09)排放,同時測得氫離子濃度指數從原先約正常值7驟降至3.6,並於113年5月9日21時許再降至約2.8,且水質異常情形持續至113年5月10日9時許始逐漸恢復正常。經查貴中心未於113年5月9日18時11分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主管機關,且現場放流口閘門雖已關閉,惟因水流過大仍有廢水持續疏漏污染物至承受水體(富林溪),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805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七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經建七路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