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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文號
41-106-120119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12/19
違規日期
2017/11/20
違反法條
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會未依本局核准支數,於仁德區中山路566號前之道路中央分隔島路燈桿,以懸掛方法設置旗幟廣告物(登載內容:大臺南國際旅展、南紡世貿、公會主辦…)之違規超掛行為,現場已錄影並截圖存證(如附陳照片)。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27條第1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東區東門路一段三五八號五樓之二
違規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中山路566號前
統一編號
6976305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