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2-010013
- 處分日期
- 2023/01/13
- 違規日期
- 2022/11/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1年6月7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現場進行整地工程,經查整地地面鋪設之灰白石塊及灰白土粉,係廠內產生之石材廢料(R-0502),因廠內拆除原有廠房後地勢低窪,並於現地夯實後以該批廢棄物墊高鋪設於土地,惟該批廢棄物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定之內容進行再利用(回製程使用再製成產品),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廠111年7月7日前完成改善;本局續於111年11月25日前往貴廠複查,現場仍鋪設灰白石塊及灰白土粉之石材廢料(R-0502),再查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仍載明該廢棄物再利用管理方式為廠內再利用(回製程使用再製成產品),貴廠仍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榮里電研路一九○巷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電研路190巷10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