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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20005
 
            
            
            
                
- 處分日期
 
                - 2023/02/03
 
            
            
                
- 違規日期
 
                - 2022/06/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11年6月22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前往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其他金屬品處理加工程序(M01,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300-1號),督察時查貴公司未確實依許可證規定每日記錄洗滌塔(A001及A002)洗滌液pH值、流率及壓降,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四四巷五之二弄二號、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四四巷五之二弄二號、二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