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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120002
- 處分日期
- 2022/12/22
- 違規日期
- 2022/10/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為本轄列管之廢棄物清除機構,經本局於111年10月24日及27日稽查結果,發現當時未有任何貴公司相關清運機具於許可停車位址停靠,經本局巡視周界未有車輛進出口設置與相關出入口告示牌,且現場雜草叢生,該公司顯未依苗栗縣政府於111年7月1日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期限:文到30日內,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苗栗市玉華里復興路三段一一四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苑裡鎮中溝段88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