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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友養豬場

文號
30-113-03002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3/29
違規日期
2024/02/0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2月3日派員至臺端所屬養豬場側邊見有黃褐色廢水持續排放,入場稽查發現場內廢水回收使用之馬達於113年2月2日下午故障,故廢水無法回抽至場內使用,該股廢水沿低處疏漏至場外排水溝,續流至霄裡分渠造成承受水體產生明顯色差,惟臺端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2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竹園里魚池街一七二巷一九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竹園里9鄰魚池街172巷19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