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澎湖縣
  3. 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惠民醫院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惠民醫院

文號
40-106-050001
裁罰機關
澎湖縣
處分日期
2017/05/11
違規日期
2017/03/2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22日派員督察,發現該醫院105年10月有機性污泥(D-0901)、105年9月及10月銀及其化合物(總銀)(C-0107)及廢攝影膠片(卷)(含X光膠片)混合物(D-2299)之產出、貯存及聯單量明顯質量不平衡,該醫院未正確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樹德路一四號
違規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樹德路一四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