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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80006
- 處分日期
- 2024/08/13
- 違規日期
- 2024/05/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5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二廠)執行稽查作業,稽查時現場以木材預熱盛鋼桶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且空氣污染物未收集致污染空氣(TSP:1,634μg/m3,PM2.5 :315μg/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豐洲路七四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神洲里豐洲路七四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