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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4-070065
- 處分日期
- 2015/07/30
- 違規日期
- 2015/07/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2款及第6條第2款規定,且違反本法發生日(含)前一年內違反相同條款累積次數2次,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稔田里高楠公路屏山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稔田里高楠公路屏山巷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