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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80007
- 處分日期
- 2018/08/10
- 違規日期
- 2018/06/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M01】,新北環操證字第F1348-04號),現場製程作業中,發現下列違規事實:1.薄膜按鍵開關製造流程中,E011之UV機台數量為1台(許可核定3台)與E007之印刷機台數量為5台(許可核定6台)。2.軟性電路板製造流程中,E003(PTH線作業區)新增使用過硫酸鈉及PD-54預浸劑作為原料。3. 現場標示E015、E016,惟許可內容已無該污染源編號。上述均與許可內容不一致,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沛陂里福安街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福安街12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