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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60045
- 處分日期
- 2023/06/08
- 違規日期
- 2023/05/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11年11月30日桃環事字第1110106177號函通知貴事業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未於111年12月31日前取得核准期限將屆期失效。查貴事業於111年12月20日至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提出申請,經審查資料仍有不全,通知貴事業應於112年1月13日前完成補正,惟貴事業屆期未補正完成,本局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駁回貴事業申請,爰貴事業之廢清書已屆期失效。經本局於112年5月30日查詢稅籍登記資料公示系統,貴事業營業狀態仍於營業中,貴事業廢清書失效後未重新取得核准仍繼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一四七號、一五一號、一五三號等之地下二樓至地上一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一四七號、一五一號、一五三號等之地下二樓至地上一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