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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20009
- 處分日期
- 2024/02/17
- 違規日期
- 2023/09/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五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1,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549-00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9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五廠)督察,排放管道P302,查有破損致製程廢氣未能有效收集至操作許可證核定之排放口排放至大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三十六路二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三十五路一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