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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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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0-030002
- 處分日期
- 2021/03/11
- 違規日期
- 2021/01/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月21日執行稽查發現貴公司辦理本市安南區「翊展不動產開發有限公司店鋪、住宅新建工程」缺失如下:1.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扣4點;2.營建工地內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扣10點;3.營建工地出入口路面色差,扣4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18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於限改日期前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並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0年04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成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大安街四一五巷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州南段1629-5、1629-6、1627-0~1627-9、1629-0~1629-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