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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40014
 
            
            
            
                
- 處分日期
 
                - 2020/04/08
 
            
            
                
- 違規日期
 
                - 2019/07/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7月9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大發廠袋式集塵器更換之廢濾布暫存廠內,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 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內坑路一八之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區內坑里內坑路一八之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