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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益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10-040027
- 處分日期
- 2021/04/23
- 違規日期
- 2020/12/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1月4日及109年12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稽查結果重點如下:(一)現場製程為TPU其他合成樹脂熱塑性聚氨脂→烘乾→熔解→押出→成品TPU膜;部分TPU膜邊料(下腳料),再經碎、粉碎後->重製押出->造粒,回收TPU塑膠粒供場內回收或部分售出。(二)依貴公司當日提供TPU樹脂膜產量,104年產量1,122.84公噸、105年產量1,017.22公噸、106年產量924.33公噸、107年產量891.62公噸、108年813.39公噸以及109年697.78公噸。(三)稽查當時貴公司現場製程運作中並從事塑膠製品製造生產,且依所提104年及105年產量資料,產量已逾1,000噸/年,其總設計產量已達環保署公告應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之第八批次塑膠製品製造程序之規模,需取得操作許可證始得進行操作,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
處環境講習8小時。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中山路三九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中山路三九六號
- 統一編號
-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