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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來牧場

文號
30-106-110004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7/11/07
違規日期
2017/08/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牧場,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8月23日派員進行稽查時,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經檢驗結果:生學需氧量:87mg/L(放流水標準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麥寮鄉海豐村平和五五之八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麥寮鄉許厝寮段後安寮小段六三九之五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