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1-106-050005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違規日期
- 2017/04/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罰鍰金額
- NT$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萬順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M-912車輛於106年04月14日11時05分行經台中港南泊渠管制站前,經彰化縣環境保護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4.5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稽查人員以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4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4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06年6月22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青草五一之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台中港南泊渠管制站前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