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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2-080001
- 處分日期
- 2023/08/14
- 違規日期
- 2023/07/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7月14日派員查核結果,發現貴局所屬營建工地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計有以下缺失(一)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二)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三)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設;(四)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共計16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苗栗市火車站旁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