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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群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2-10002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10/13
違規日期
2023/08/2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5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含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5)」(環空操證字第H4754-05號;燃證字第H254-01號)操作許可證,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2年8月29日至貴廠進行鍋爐排放管道P501稽查檢測,檢測項目為氮氧化物,當日稽查時污染源熱媒鍋爐(E501)、蒸氣鍋爐(E601)運作中,檢測結果:氮氧化物濃度為 157ppm(排放標準為 100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平鎮里南平路二段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平鎮里南平路二段二號
統一編號
8969715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