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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10008
- 處分日期
- 2018/12/04
- 違規日期
- 2018/09/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07年9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進行稽查,查核發現貴公司防制設備A001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洗滌塔及A004旋風分離器之電源為共同設置,查核當時A001脈動式袋式集塵器濾袋破裂,電源關閉,其餘2台防制設備皆停止運轉,造成大量空氣污染物未經處理,直接經由緊急排放口排出;且A001脈動式袋式集塵器故障,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及未依規定於1小時內通報本市環境保護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埔前里牛埔南路二○七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市埔前里牛埔南路二○七巷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