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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110031
- 處分日期
- 2020/11/30
- 違規日期
- 2020/08/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自行車架表面噴漆作業,製程為原料(裸車架)經調漆、噴漆、烘烤、研磨、打蠟包裝即為成品,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12日派員前往現場稽查,依現場噴漆機台使用量估算貴公司噴漆操作量達40.3噸/年,符合環保署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6批表面塗裝程序,貴公司未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自操作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命該表面塗裝程序停工限改日期:109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苑裡鎮苑港里一鄰苑港六之八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苑裡鎮苑港里1鄰苑港6-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