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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60028
- 處分日期
- 2023/06/19
- 違規日期
- 2022/05/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泵浦拆解、清洗及組裝作業,有害事業廢棄物設計產出量大於每年1公噸,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並產出廢潤滑油(廢棄物代碼:R-1703)每年0.336公噸,委託慶和鑫環保有限公司清除、鴻茂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利用,經本局111年5月12日派員稽查,貴公司未於清除廢潤滑油前與受託清除者及受託再利用者簽訂書面契約,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鎮平里環中路五段八六之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鎮平里環中路五段八六之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