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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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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90001
- 處分日期
- 2021/09/28
- 違規日期
- 2021/07/2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本市轄內瑪陵坑溪污水排放陳請一案,進行稽查作業。二、稽查時於陳請地點發現翠谷橋河段發現溪水水色呈灰色混濁,於翠谷橋進行水體採樣作業,測得PH值9.94、水溫28.8、溶氧6.07PM,現場無水中生物死亡狀況。三、稽查過程因此處位於水源水質保護區瑪陵坑溪取水口一定距離,聯繫台灣自來水公司會同並暫時停止使用該取水口供水至改善完善後再進行供給使用。四、巡查該工程目前狀況,請該單位於110.08.04日後完成改善作業並進行複查作業。五、於工程完工前,有污水排放行為導致瑪陵坑溪有水中生物死亡之情形,將由該工程單位負責。六、該工程名稱:國道高速公路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區段2-2)第五號高架橋。施工日期:109.09.25~111.12.01七、經工程單位證實,其施工時,液漿不慎洩流瑪陵坑溪,已請該工程盡快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八○巷七之一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新會段216地號等39筆土地、基隆市七堵區瑪陵坑段東勢上股小段137-22地號等31筆土地、基隆市七堵區瑪陵坑段東勢中股小段9-23地號等16筆土地、基隆市七堵區瑪陵坑段東勢中股小段9-23地號等76筆土地、基隆市七堵區瑪陵坑段西勢仙洞湖小段120-7地號、基隆市七堵區瑪陵坑段東勢下股小段173地號; 基隆市七堵區友蚋段興化坑小段206-4地號等3筆土地、基隆市七堵區友蚋港口小段52-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