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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宇全弘電鍍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9-02001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2/09
違規日期
2019/11/1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部分:請貴公司於109年2月20日前恢復原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或提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等資料送交本局報請查驗,屆時未完成補正者,將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大河里永輝路八九巷一五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大河里永輝路89巷15號
統一編號
2256054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