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2-114-050001
- 處分日期
- 2025/05/14
- 違規日期
- 2024/08/01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旨揭場址內從事之金屬表面處理工作,經查證4點土壤超標之點位分布於製程相關作業區,該區現場因電鍍物件移動造成電鍍液滴漏,造成地表多處明顯聚積電鍍液,且地面鋪面破損,截流設施深度不足,地表廢液漫流致使污染物進入土壤及地下水。又整體製程與所使用原物料化學品,與查證結果土壤及地下水中超標污染物重金屬鉻及鎳來源一致,且自設立至今該地號上未有其他工廠設置使用,判定貴公司之污染行為致使旨揭場址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為土污法第2條第15款第1目「洩漏污染物」之污染行為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中正路三三七巷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中正路三三七巷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3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