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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70006
- 處分日期
- 2017/07/10
- 違規日期
- 2017/06/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華東路24號,領有固定污染源水泥製品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878-01號),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6月14日執行稽查時發現,貴廠M01製程中原許可核定堆置場為X001(檢視該廠平面配置圖為D區),堆置面積為2025m²,惟查現場堆置物料區域新增C區及F區為非許可核定之堆置區,前開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廠於106年9月10日前改善完成,屆期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8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華東路二四、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華東路二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