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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有限公司

文號
40-111-010018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2/01/13
違規日期
2021/11/0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等一般事業廢棄物之產出、清除及處理,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內容。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貴公司於111年3月21日前向本局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事宜。限改日期:111年03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埔鹽鄉太平村番金路三之三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埔鹽鄉太平村番金路3-3號
統一編號
1640855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