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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11-100398
- 處分日期
- 2022/10/26
- 違規日期
- 2022/10/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1年8月9日在本市後壁區新營地磅站北上處執行目視判煙稽查,認定貴公司所有98年9月出廠(第4期車)的4*8-ZC號營業大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1年9月22日前到檢,貴公司因故申請並經本局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11年10月7日在案,該車輛於111年10月3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柳營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2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0m-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第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五福里民族路二四二之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後壁區新營地磅站北上處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