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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11-040017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2/04/20
違規日期
2022/03/2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依限提送事業廢棄物未處理完畢相關資料報請本局備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華西路八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伸港鄉蚵寮村線工北三路31號
統一編號
1138470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