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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80004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違規日期
- 2019/06/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6月26日上午10時55分至本市暖暖區碇內街216號(幸福華城社區附近)旁疑似填埋廢棄物一案進行稽查,現場人員表示收碇祥里里長委託於該場址進行整地作業,後續供作為農作種植使用,惟現場發現貴公司非法將原址上方之廢塑膠桶、廢木材、不織布等廢棄物進行填埋,查貴公司未領有合格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將廢棄物非法填埋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暖暖區暖暖街二八一巷一○九之一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暖暖區碇內街216號(幸福華城社區附近)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